置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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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法规
(1)
购尾房,致电置业中心或各项目物业管理处查询尾房房源后,由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
(2)
交定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并提交鉴证资料(如办理按揭的请同时提交按揭资料)。
(3)
办鉴证,由我公司代办《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签证手续。
(4)
付房款,客户按契约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房款,如办理按揭,由置业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好银行,协助客户办理贷款手续。
(5)
办产权,待客户缴清全部房款后由您和我们共同至南京市房产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买卖过户,同时客户须带物业维修基金款项;维修基金2%(小高层3%)。
(6)
办土地证,将由我公司办理好土地分割证后,由客户自行办理土地证 。
(7)
办理入住,客户凭置业顾问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单》至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
备注:所有购房手续均需业主本人办理或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支付房款特别提醒

付款方式 适用对象 备注
本票 所有客户 请至各银行柜台申请办理
转帐支票 同城客户 使用人须提供出票单位开具的”付款证明”,否则不予收取
拆迁补偿款 拆迁客户 客户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清首付款或总房款,我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后,将全额返还

鉴证所需资料

  • 房屋产权人为成年人或多人且无未成年人的情况:
    1. 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产权人签字的委托书
  • 房屋产权人为成年人或多人且有未成年人的情况:
    1. 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产权人签字的委托书
    3. 未成年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未成年人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且户主为父母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未成年人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如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遗失的,则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 备注:特殊情况请咨询置业中心工作人员

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1.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原件
  2. 首付款收据复印件(除按揭款外的所有房款的收据),2
  3. 借款人 (共有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若借款人是外地户口需提供南京市暂住证并提供南京联络人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 2
  4.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固定格式,向工作人员索取,高收入者须提供相关缴税证明,私营业主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5. 借款人(共有人)婚姻证明复印件(单身者提供单身证明),2
  6. 第二居所产权证复印件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
  7.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凭身份证到建行打印)
  8. 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借款人的贷款金额较大,超出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或借款人的还款部分是父母提供,则应提供相应的还款证明)
备注:1、申请商业性贷款需提供1~ 5、8
   2、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1~8
   3、申请组合性贷款需提供1~
   4、购房合同上的产权人、共有人及配偶都必须到场签署贷款合同(签署配偶承诺函
   5、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单上所记载的姓名与身份证号须与现持有身份证记载一致,否则请修改后提供
   6、第二住所产权所有人须与借款人同时到场,签定居住安置承诺书
   7、请提供以上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的原件
   8、相关事宜以银行审批为准,借款人如提前还款,须提前与签约银行联系

支办理按揭相关费用

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抵押登记费 80元 南京市房产局交易登记中心
公证费 商业性贷款:200元
公积金贷款:50元
组合性贷款:100元
公证处
保险费 客户自愿 保险公司